不動產抵押債權證券之主要風險有以下五種:

  1. 利率風險(Interest Risk

收益固定之證(債)券,因為現金流量之時間及金額均十分確定,如果市場利率發生變動,將會導致資本損益,此即利率風險。

  1.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係指借款人未依約定償付本息時,金融機構對於所貸放的資金將承擔相當程度的風險。信用風險之處理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為以政府公權力進行擔保,二為由民間機構從事信用增強。

美國之抵押債權證券化,由於具有GNMA、FNMA 及FHLMC等官方或半官方機構之保證,因此,發生借款人依約定償付本息時,該等機構將會代為償付,故並無信用風險存在,但此三家以外之機構所發行之債券,就具有不同程度之信用風險。因為目前台灣並無類似美國的保證機構設置,因此具有相當之信用風險存在。

  1. 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

係指投資人欲出售抵押擔保債券以取得資金時,是否能以合理價格出售,而不致於遭受損失或必須支付高額交易費用等之風險。由於抵押擔保債券已有某種程度之標準化與細小化,在次級市場上流通會較原抵押擔保債權容易,因此流動性風險會較低。

  1. 本息償還拖延風險

係指借款人的拖欠償還本息,而導致要給付投資人的現金流量不足所產生之風險,本息償還拖延風險之處理方式,可由發行機構或服務機構的保證或代墊不足金額,以解決投資人這方面的風險。

  1. 提前償還風險(Prepayment Risk

以不動產擔保之借款人,具有隨時部份或全數償還其貸款本金之選擇權,因此,對投資人而言,會形成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債券之期限與報酬率。會影響提前償還之因素,主要有市場利率因素以及借款人之個人因素等。

 版權所有 請勿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