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償率之意義與功用

所謂的「自償」係指投資計畫在評估年期內,營運之現金淨流入金額可償付投資建設成本,換言之,就是投資計畫營運所賺的錢可以拿來償付所投入建設成本,若是營運所賺的錢不夠拿來償付所投入建設成本之部分,我們可稱為「非自償部分」。因此,「自償率」可解讀為投資計畫在評估年期內,營運之現金淨流入可償付投資建設成本的百分比,假設自償率為20%,意思就是此投資計畫在評估年期內,營運之現金淨流入只能償付20%之投資建設成本。

由於公共建設的興建成本通常相當龐大,在特許期間內可能無法完全由營運收入而回收,因此,若是地方政府之公共建設計畫,基於地方政府之財政考量,中央政府對於某些建設會加以補助某比率之非自償部分金額;若為BOT計畫案,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29條之規定:公共建設經甄審委員會評定其投資依本法其他獎勵仍未具完全自償能力者,得就其非自償部分,由主辦機關補貼其所需貸款利息或投資其建設之一部,因此,自償率在BOT專案計畫中,可分析民間投資額度(自償部份)與政府投資額度(非自償部份)之比率,所以自償率分析不但可以計算公共建設之初期建設成本由營運收入可回收之比例,更可以釐清公部門與民間機構的財務權責。由以上可知,自償性分析為公共建設財務評估之要項。

 

二、自償率之公式

依據促參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1項之內文定義:「自償能力係指營運評估年期內各年現金淨流入現值總額,除以公共建設計畫工程興建評估年期內所有工程建設經費各年現金流出現值總額之比例」,故其意義即為專案計畫之興建成本,可由營運期間內的所有淨營運收入回收之部分,其計算公式如下:

 

自償率公式

 

其中

營運評估期間淨現金流入=公共建設計畫營運收入+附屬事業收入+資產設備處分收入-不含折舊與利息之公共建設營運成本與費用-不含折舊與利息之附屬事業成本與費用-資產設備增置與更新之支出

而工程建設經費為建設期間內之一切相關成本,包括設計作業成本、土地及建物取得成本、工程成本等。(以上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財務評估模式規劃,90年」)

就實務之規劃評估而言,營運評估期間現金流入部分主要包括本業營運收入、附屬事業收入及資產設備處分收入等,但就資產設備處分收入之項目,本人較不建議納入,因為就實務上而言,政府公共建設之資產設備根本不太可能處分,若算入營運評估期間現金流入部分,可能對自償率具有高估之現象產生。營運評估期間現金流出部分主要包括營運成本與費用、維護成本及重置成本等。

 

三、自償率之評估準則

(一) 自償率>1時

表示該專案計畫具完全自償能力,亦即該專案計畫所投入的建設成本可完全由淨營運收入而回收之。

(二)  1>自償率>0時

表示該專案計畫不具有完全自償能力,需政府投入資金以挹助公共建設之經費。

(三) 自償率<0時

則表該專案計畫完全不具自償能力,亦即該專案計畫之營運淨收益為負值,是否仍執行該專案計畫則需視其他可行性分析或政策需要而定。

 

四、自償率之特性

(一) 自償率為一比率關係,因此「營運評估期間淨現金流入」及「計畫興建期間之工程建設經費現金流出之現值」等兩項目,不論你折現到哪一年,其所得之「自償率」是完全相同的

範例說明:

假設專案計畫之興建成本與營運淨收入如下表,折現率為3%,

  基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年期 0 1 2 3 4 5 6 7 8 9
興建成本 (100) (400) (200)              
營運淨收入       30 20 40 20 10 30 20

 

由下表可得知,不論你折現至哪一年,其「自償率」是完全相同的。

折現 項目 基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合計
折現至基年 興建成本 (100.00) (388.35) (188.52)               (676.87)
營運淨收入       27.45 17.77 34.50 16.75 8.13 23.68 15.33 143.62
自償率= 21.22%  ( 143.62 / 676.87 )
折現 項目 基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合計
折現至第1年 興建成本 (103.00) (200.00) (194.17)               (697.17)
營運淨收入       28.28 18.30 35.54 17.25 8.37 24.39 15.79 147.93
自償率= 21.22%  ( 147.93 /697.17 )
折現 項目 基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合計
折現至第2年 興建成本 (106.09) (412.00) (200.00)               (718.09)
營運淨收入       29.13 18.85 36.61 17.77 8.63 25.12 16.26 152.37
自償率= 21.22%  ( 152.37 / 718.09 )
折現 項目 基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合計
折現至第3年 興建成本 (109.27) (424.36) (206.00)               (739.63)
營運淨收入       30.00 19.42 37.70 18.30 8.88 25.88 16.75 156.94
自償率= 21.22%  ( 156.94 / 739.63 )
折現 項目 基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合計
折現至第4年 興建成本 (112.55) (437.09) (212.18)               (761.82)
營運淨收入       30.90 20.00 38.83 18.85 9.15 26.65 17.25 161.65
自償率= 21.22%  ( 161.65 / 761.82 )
折現 項目 基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合計
折現至第5年 興建成本 (115.93) (450.20) (218.55)               (784.68)
營運淨收入       31.83 20.60 40.00 19.42 9.43 27.45 17.77 166.49
自償率= 21.22%  ( 166.49 / 784.68 )

 

(二) 不論你折現至第幾年,折現至某年的現值與折現至基年的現值相比較,可發現某年現值合計增加比率=某年折現率的複利率

以上述之範例說明如下:

折現至第一年的現值與折現至基年的現值相比較如下:

興建成本:折現至基年的現值為676.87,折現至第一年的現值為697.17,增加比率=(697.17-676.87)/ 676.87=3%。營運淨收入也是一樣3%。

折現至第二年的現值與折現至基年的現值相比較如下:

興建成本:折現至基年的現值為676.87,折現至第二年的現值為718.09,增加比率=(718.09-676.87)/ 676.87=6.09%。營運淨收入也是一樣6.09%。而6.09%為利率3%之第二年的複利率。

折現至第三年的現值與折現至基年的現值相比較如下:

興建成本:折現至基年的現值為676.87,折現至第三年的現值為739.63,增加比率=(739.63-676.87)/ 676.87=9.27%。營運淨收入也是一樣9.27%。而9.27%為利率3%之第三年的複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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